尊敬的資產委托人:
江海匯鑫期貨有限公司發行的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江海匯鑫金億壹號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于2016年1月15日成立。
根據實際投資管理需要,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第十節第(一)條的約定:“委托資產的投資經理人由管理人負責指定。本計劃的指定投資經理為:何娜。資產管理人可根據業務需要變更投資經理,并在變更后及時告知資產委托人。資產管理人在上述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資產管理人公司網站公告調整事項即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委托人不同意投資經理變更的,有權提前退出本資產管理計劃?!?/span>
本資產管理人決定自即日起旗下《江海匯鑫金億壹號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經理由何娜女士變更為李松先生,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本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事宜由投資經理李松先生負責。
投資經理簡介:李松,男士,33歲,現任江海匯鑫期貨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投資經理。李松對宏觀經濟周期和市場波動趨勢有較深入的研究,善于把握品種間的基本面變化,對貨幣市場利率有深刻的研究,有多年的實盤交易經歷,具備豐富的研究與投資經驗。
特此通知。
江海匯鑫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